其他支援
政府鼓勵殘疾人士就業計劃
為鼓勵殘疾人士就業,政府推行不同計劃,支持聘用殘疾人士。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
資助金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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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每月5,000元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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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社會福利署 電話:3422 3090 |
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
資助金額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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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愛基金自2016年10月推行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試驗計劃,以鼓勵已有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嘗試從事一些較高薪的工作,以及鼓勵現時沒有從事有薪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 在試驗計劃下,殘疾綜援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會提高至每月從工作所賺取的首1,200元收入可全數獲得豁免,而其後5,600元的收入則最多有一半(即2,800元)可獲豁免,總豁免計算金額每月最高可達4,000元。 |
此項試驗計劃自2021年2月起恆常化。 |
查詢:社會福利署 電話:3422 3090 |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推行的計劃/服務
服務/計劃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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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晴計劃輔導服務 | 為加強對殘疾求職人士的就業支援,勞工處展能就業科自2016年9月1日起推行輔導計劃,委託非政府社福機構為有需要的殘疾求職人士提供專業情緒及心理輔導服務,紓解源於他們殘疾情況或個人、家庭問題的情緒困擾,以便他們能夠專心尋找工作,盡快融入新工作崗位,發揮所長。 |
查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電話:2852 4890 |
培訓和再培訓
現時香港有不同的機構和組織為殘疾人士提供訓練和培訓,讓他們具備相關技巧,以協助他們在公開市場就業。
服務/計劃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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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展能就業科的就業展才能計劃 - 職前培訓 | 為提高殘疾求職者獲參加計劃的僱主聘用的機會,就業顧問會建議他們參加計劃下的短期職前培訓課程,完成職前培訓課程可獲每天80元的培訓津貼。 |
僱員再培訓局 | 提供的課程是以市場為導向,就業為本,靈活配合市場變化。其中為特定服務對象如殘疾及工傷康復人士推出的課程,可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
職業訓練局旗下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 為15歲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職業教育及技能訓練,協助他們發揮潛能,提升就業能力。 |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 | 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而有系統的職業技能訓練,以助他們投身公開就業市場及發展潛能。 |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 透過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針對殘疾人士因殘疾而引致的限制,為他們提供一站式綜合而連貫的職業康復服務,讓他們接受工作訓練,為日後投身公開就業市場作好準備。 |
輔助就業 | 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支援,讓他們獲得所需的支援服務,以便在共融的公開環境中工作。 |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 | 透過培訓加強殘疾人士的就業能力,包括提供就業培訓、在職工作指導, 以及安排見習 (服務機構會為每名參加者安排為期最長3個月的見習,若參加者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會獲發每月2,000元的見習津貼)。 |
「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 透過培訓,加強年齡介乎15至29歲的殘疾人士或出現精神病早期徵狀者的工作能力。所提供的培訓包括在職工作指導、180小時的就業培訓,以及安排見習 (服務機構會為每名參加者安排為期最長3個月的見習,如參加者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會獲發每月2,000元的見習津貼)。 |
庇護工場 | 在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下,為一些因殘疾而未能在公開市場就業的人士提供合適的職業訓練,透過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讓他們在可能情況下得以轉往輔助就業或在公開市場就業。 |
就業輔助設備
部分殘疾人士需要輔助設備以便工作,殘疾人士可主動與僱主商量,為你提供合適的用具及工作間。例如聽覺受損人士可能需要擴音電話電話設備加裝訊號燈、字幕裝置、閃燈或信號警報裝置等;視覺受損人士可能需要助視器材、配備點字、發聲及顯示大字體的電腦系統、配備發聲及觸覺顯示的電話設備等;肢體傷殘人士可能需要工作環境上的改建,如加建斜坡或殘疾人士洗手間、可調校高低的工作桌椅等。
交通服務
在家工作
有關聘用殘疾人士在家工作方面的僱主及僱員須注意事項,請參閱由勞工處展能就業科出版的《殘疾人士在家工作 - 僱主及僱員錦囊》小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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