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政府資助

培訓和再培訓

現時香港有不同的機構和組織為殘疾人士提供訓練和培訓,讓他們具備相關技能,協助他們在公開市場就業。

服務/計劃 內容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的就業展才能計劃 - 職前培訓 為提高殘疾求職者獲參加計劃的僱主聘用的機會,就業顧問會建議他們參加計劃下的短期職前培訓課程,完成職前培訓課程可獲每天80元的培訓津貼。
僱員再培訓局 提供的課程是以市場為導向,就業為本,靈活配合市場變化。其中為特定服務對象如殘疾及工傷康復人士推出的課程,可協助他們融入社會,自力更生。
職業訓練局旗下展亮技能發展中心 為15歲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職業教育及技能訓練,協助他們發揮潛能,提升就業能力。
綜合職業訓練中心 為殘疾人士提供全面而有系統的職業技能訓練,以助他們投身公開就業市場及發展潛能。
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 透過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針對殘疾人士因殘疾而引致的限制,為他們提供一站式綜合而連貫的職業康復服務,讓他們接受工作訓練,為日後投身公開就業市場作好準備。
輔助就業 為殘疾人士提供就業支援,讓他們獲得所需的支援服務,以便在共融的公開環境中工作。
庇護工場 在特別設計的訓練環境下,為一些因殘疾而未能在公開市場就業的人士提供合適的職業訓練,透過增強他們的工作能力,讓他們在可能情況下得以轉往輔助就業或在公開市場就業。

為僱主提供的資助項目

政府推出各種方案和計劃,以鼓勵僱主聘請殘疾人士。

計劃 政府部門 津貼/補貼
就業展才能計劃
  •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參與計劃的合資格僱主每聘用一名有就業困難的殘疾人士(包括:難以覓得與其資歷及/或求職意願相符的工作的殘疾人士、或有困難持續就業的殘疾人士),可在九個月津貼期內獲得最多60,000元津貼。僱主委派的指導員如成功協助僱員在完成首三個月的僱用期後繼續獲聘用,可獲贈獎勵金1,500元。
輔助就業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指定資助職業康復機構)
僱主可透過此計劃試用參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試用期間,僱主可獲發最多六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每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上限為4,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指定資助職業康復機構)
僱主可透過此計劃試用參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試用期間,僱主可獲發最多六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每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上限為4,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指定資助職業康復機構)
僱主可透過此計劃試用參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試用期間,僱主可獲發最多六個月的補助金,金額為每名參加者每月實得工資的一半,上限為4,000元,兩者以金額較少者為準。
為殘疾僱員而設的指導員獎勵金計劃
  • 社會福利署(服務營辦機構:輔助就業服務、綜合職業康復服務中心、綜合職業訓練中心、殘疾人士在職培訓計劃、「陽光路上」培訓計劃)
由僱主委派的合資格指導員,為殘疾僱員在工作場地中提供支援和指導。該殘疾僱員是由營辦資助職業康復服務的非政府機構所推介。指導員最高可獲贈獎勵金1,000元(最長2個月,而指導期是在該名殘疾僱員受僱日起3個月內開始)
殘疾僱員支援計劃 合資格的殘疾人士僱主可為每名殘疾僱員申請上限為4萬元的一筆過資助,以購置輔助儀器及/或改裝工作間。

政府鼓勵殘疾人士就業計劃

為鼓勵殘疾人士就業,政府推行不同計劃,以支持聘用殘疾人士。

為獲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額傷殘津貼領取者提供津貼以聘請照顧者試驗計劃

資助金額 備註
關愛基金為領取高額傷殘津貼並獲聘於有薪工作的殘疾人士提供每月5,000元津貼,讓他們聘請照顧者,以鼓勵他們持續就業。
  1. 申請人每月工作入息 須不少於7,500元及不超過30,000元(但不包括自僱人士或在家中工作人士)。
  2. 此項試驗計劃自2016年10月起推行,為期3年,並於2019年10月延續12個月。關愛基金按現行運作模式延續推行試驗計劃36個月至2023年9月底,為試驗計劃下的現有受惠人在持續符合資格的情況下提供津貼。試驗計劃已於2018年3月31日截止申請。

查詢:社會福利署

電話:3422 3090

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

資助金額 備註
關愛基金自2016年10月推行提高在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下殘疾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試驗計劃,以鼓勵已有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嘗試從事一些較高薪的工作,以及鼓勵沒有從事有薪工作的殘疾綜援受助人投入勞動市場。在試驗計劃下,殘疾綜援受助人的豁免計算入息上限會提高至每月從工作所賺取的首1,200元收入可全數獲得豁免,而其後5,600元的收入則最多有一半(即2,800元)可獲豁免,總豁免計算金額每月最高可達4,000元。 此項試驗計劃自2021年2月起恆常化。

查詢:社會福利署

電話:3422 3090

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推行的計劃/服務

服務/計劃 內容
留任津貼計劃 勞工處於2020年9月以試點方式,向經展能就業科轉介而成功就業的殘疾人士發放留任津貼,以鼓勵他們留任更長時間,從而達致穩定就業。計劃下有關殘疾僱員如工作滿三個月,可獲發留任津貼3,000元;其後,該僱員留任每滿一個月,可獲發放額外1,000元留任津貼,津貼期合共最長九個月。如殘疾僱員從事的職位每星期的工作時數少於15小時,留任津貼為每月500元。

導晴計劃輔導服務 為加強對殘疾求職人士的就業支援,勞工處展能就業科自2016年9月1日起推行輔導計劃,委託非政府社福機構為有需要的殘疾求職人士提供專業情緒及心理輔導服務,紓解源於他們殘疾情況或個人、家庭問題的情緒困擾,以便他們能夠專心尋找工作,盡快融入新工作崗位,發揮所長。

查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電話:2852 4890

求職指南

《求職八達通—殘疾人士自學錦囊》旨在協助殘疾人士認識求職的每一步和掌握基本就業要訣,並啟發殘疾求職者靈活地善用不同求職途徑和資源尋覓合適的工作,掌握求職技巧,訂定明確的求職和就業策略,以達到成功就業的目標。

查詢:勞工處展能就業科

網址:
《求職八達通—殘疾人士自學錦囊》

請在微信中掃描二維碼然後按「...」以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