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支援
政府鼓励残疾人士就业计划
为鼓励残疾人士就业,政府推行不同计划,支持聘用残疾人士。
为获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额伤残津贴领取者提供津贴以聘请照顾者试验计划
资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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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为领取高额伤残津贴并获聘於有薪工作的残疾人士提供每月5,000元津贴,让他们聘请照顾者,以鼓励他们持续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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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社会福利署 电话:3422 3090 |
提高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残疾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
资助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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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自2016年10月推行提高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残疾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试验计划,以鼓励已有工作的残疾综援受助人尝试从事一些较高薪的工作,以及鼓励现时没有从事有薪工作的残疾综援受助人投入劳动市场。 在试验计划下,残疾综援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会提高至每月从工作所赚取的首1,200元收入可全数获得豁免,而其后5,600元的收入则最多有一半(即2,800元)可获豁免,总豁免计算金额每月最高可达4,000元。 |
此项试验计划自2021年2月起恒常化。 |
查询:社会福利署 电话:3422 3090 |
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推行的计划/服务
服务/计划 | 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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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晴计划辅导服务 | 为加强对残疾求职人士的就业支援,劳工处展能就业科自2016年9月1日起推行辅导计划,委托非政府社福机构为有需要的残疾求职人士提供专业情绪及心理辅导服务,纾解源于他们残疾情况或个人、家庭问题的情绪困扰,以便他们能够专心寻找工作,尽快融入新工作岗位,发挥所长。 |
查询:劳工处展能就业科 电话:2852 4890 |
培训和再培训
现时香港有不同的机构和组织为残疾人士提供训练和培训,让他们具备相关技巧,以协助他们在公开市场就业。
服务/计划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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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展能就业科的就业展才能计划 - 职前培训 | 为提高残疾求职者获参加计划的雇主聘用的机会,就业顾问会建议他们参加计划下的短期职前培训课程,完成职前培训课程可获每天80元的培训津贴。 |
雇员再培训局 | 提供的课程是以市场为导向,就业为本,灵活配合市场变化。其中为特定服务对象如残疾及工伤康复人士推出的课程,可协助他们融入社会,自力更生。 |
职业训练局旗下展亮技能发展中心 | 为15岁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职业教育及技能训练,协助他们发挥潜能,提升就业能力。 |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 | 为残疾人士提供全面而有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以助他们投身公开就业市场及发展潜能。 |
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 | 透过特别设计的训练环境,针对残疾人士因残疾而引致的限制,为他们提供一站式综合而连贯的职业康复服务,让他们接受工作训练,为日後投身公开就业市场作好准备。 |
辅助就业 | 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支援,让他们获得所需的支援服务,以便在共融的公开环境中工作。 |
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 透过培训加强残疾人士的就业能力,包括提供就业培训、在职工作指导, 以及安排见习 (服务机构会为每名参加者安排为期最长3个月的见习,若参加者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会获发每月2,000元的见习津贴)。 |
「阳光路上」培训计划 | 透过培训,加强年龄介乎15至29岁的残疾人士或出现精神病早期徵状者的工作能力。所提供的培训包括在职工作指导、180小时的就业培训,以及安排见习 (服务机构会为每名参加者安排为期最长3个月的见习,如参加者出勤率能符合要求,便会获发每月2,000元的见习津贴)。 |
庇护工场 | 在特别设计的训练环境下,为一些因残疾而未能在公开市场就业的人士提供合适的职业训练,透过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让他们在可能情况下得以转往辅助就业或在公开市场就业。 |
就业辅助设备
部分残疾人士需要辅助设备以便工作,残疾人士可主动与雇主商量,为你提供合适的用具及工作间。例如听觉受损人士可能需要扩音电话电话设备加装讯号灯、字幕装置、闪灯或信号警报装置等;视觉受损人士可能需要助视器材、配备点字、发声及显示大字体的电脑系统、配备发声及触觉显示的电话设备等;肢体伤残人士可能需要工作环境上的改建,如加建斜坡或残疾人士洗手间、可调校高低的工作桌椅等。
交通服务
在家工作
有关聘用残疾人士在家工作方面的雇主及雇员须注意的事项,请参阅由劳工处展能就业科出版的《残疾人士在家工作 - 雇主及雇员锦囊》小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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