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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助

培训和再培训

现时香港有不同的机构和组织为残疾人士提供训练和培训,让他们具备相关技能,协助他们在公开市场就业。

服务/计划 内容
劳工处展能就业科的就业展才能计划 - 职前培训 为提高残疾求职者获参加计划的雇主聘用的机会,就业顾问会建议他们参加计划下的短期职前培训课程,完成职前培训课程可获每天80元的培训津贴。
雇员再培训局 提供的课程是以市场为导向,就业为本,灵活配合市场变化。其中为特定服务对象如残疾及工伤康复人士推出的课程,可协助他们融入社会,自力更生。
职业训练局旗下展亮技能发展中心 为15岁或以上有特殊教育需要人士,提供职业教育及技能训练,协助他们发挥潜能,提升就业能力。
综合职业训练中心 为残疾人士提供全面而有系统的职业技能训练,以助他们投身公开就业市场及发展潜能。
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 透过特别设计的训练环境,针对残疾人士因残疾而引致的限制,为他们提供一站式综合而连贯的职业康复服务,让他们接受工作训练,为日後投身公开就业市场作好准备。
辅助就业 为残疾人士提供就业支援,让他们获得所需的支援服务,以便在共融的公开环境中工作。
庇护工场 在特别设计的训练环境下,为一些因残疾而未能在公开市场就业的人士提供合适的职业训练,透过增强他们的工作能力,让他们在可能情况下得以转往辅助就业或在公开市场就业。

为雇主提供的资助项目

政府推出各种方案和计划,以鼓励雇主聘请残疾人士。

计划 政府部门 津贴/补贴
就业展才能计划
  • 劳工处展能就业科
参与计划的合资格雇主每聘用一名有就业困难的残疾人士(包括:难以觅得与其资历及/或求职意愿相符的工作的残疾人士、或有困难持续就业的残疾人士),可在九个月津贴期内获得最多60,000元津贴。雇主委派的指导员如成功协助雇员在完成首三个月的雇用期后继续获聘用,可获赠奖励金1,500元。
辅助就业
  • 社会福利署(服务营办机构:指定资助职业康复机构)
雇主可透过此计划试用参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试用期间,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每名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上限为4,000元,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
  • 社会福利署(服务营办机构:指定资助职业康复机构)
雇主可透过此计划试用参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试用期间,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每名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上限为4,000元,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阳光路上」培训计划
  • 社会福利署(服务营办机构:指定资助职业康复机构)
雇主可透过此计划试用参加者,以了解其工作能力。在试用期间,雇主可获发最多六个月的补助金,金额为每名参加者每月实得工资的一半,上限为4,000元,两者以金额较少者为准。
为残疾雇员而设的指导员奖励金计划
  • 社会福利署(服务营办机构:辅助就业服务、综合职业康复服务中心、综合职业训练中心、残疾人士在职培训计划、「阳光路上」培训计划)
由雇主委派的合资格指导员,为残疾雇员在工作场地中提供支援和指导。该残疾雇员是由营办资助职业康复服务的非政府机构所推介。指导员最高可获赠奖励金1,000元(最长2个月,而指导期是在该名残疾雇员受雇日起3个月内开始)
残疾雇员支援计划 合资格的残疾人士雇主可为每名残疾雇员申请上限为4万元的一笔过资助,以购置辅助仪器及/或改装工作间。

政府鼓励残疾人士就业计划

为鼓励残疾人士就业,政府推行不同计划,以支持聘用残疾人士。

为获聘於有薪工作的高额伤残津贴领取者提供津贴以聘请照顾者试验计划

资助金额 备注
关爱基金为领取高额伤残津贴并获聘於有薪工作的残疾人士提供每月5,000元津贴,让他们聘请照顾者,以鼓励他们持续就业。
  1. 申请人每月工作入息 须不少于7,500元及不超过30,000元(但不包括自雇人士或在家中工作人士)。
  2. 此项试验计划自2016年10月起推行,为期3年,并于2019年10月延续12个月。关爱基金按现行运作模式延续推行试验计划36个月至2023年9月底,为试验计划下的现有受惠人在持续符合资格的情况下提供津贴。试验计划已于2018年3月31日截止申请。

查询:社会福利署

电话:3422 3090

提高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下残疾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

资助金额 备注
关爱基金自2016年10月推行提高在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残疾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试验计划,以鼓励已有工作的残疾综援受助人尝试从事一些较高薪的工作,以及鼓励现时没有从事有薪工作的残疾综援受助人投入劳动市场。在试验计划下,残疾综援受助人的豁免计算入息上限会提高至每月从工作所赚取的首1,200元收入可全数获得豁免,而其后5,600元的收入则最多有一半(即2,800元)可获豁免,总豁免计算金额每月最高可达4,000元 此项试验计划自2021年2月起恒常化。

查询:社会福利署

电话:3422 3090

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推行的计划/服务

服务/计划 內容
留任津贴计划 劳工处于2020年9月以试点方式,向经展能就业科转介而成功就业的残疾人士发放留任津贴,以鼓励他们留任更长时间,从而达致稳定就业。计划下有关残疾雇员如工作满三个月,可获发留任津贴3,000元;其后,该雇员留任每满一个月,可获发放额外1,000元留任津贴,津贴期合共最长九个月。如残疾雇员从事的职位每星期的工作时数少于15小时,留任津贴为每月500元。

导晴计划辅导服务 为加强对残疾求职人士的就业支援,劳工处展能就业科自2016年9月1日起推行辅导计划,委托非政府社福机构为有需要的残疾求职人士提供专业情绪及心理辅导服务,纾解源于他们残疾情况或个人、家庭问题的情绪困扰,以便他们能够专心寻找工作,尽快融入新工作岗位,发挥所长。

查询:劳工处展能就业科

电话:2852 4890

求职指南

《求职八达通—残疾人士自学锦囊》旨在协助残疾人士认识求职的每一步和掌握基本就业要诀,并启发残疾求职者灵活地善用不同求职途径和资源寻觅合适的工作,掌握求职技巧,订定明确的求职和就业策略,以达到成功就业的目标。

查询:劳工处展能就业科

网址:
《求职八达通—残疾人士自学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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